反洗钱知识:《反有组织犯罪法》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 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一、立法目的

1、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

2、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等工作;

3、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4、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重要意义

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不懈追求。制定 《反有组织犯罪法》对于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三、章节划分

总则 

预防和治理 

案件办理

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

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 

国际合作 

保障措施 

法律责任

附则

四、相关概念

1、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 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2、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3、什么是软暴力行为?

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五、六大亮点

1、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在案件办理方面,明确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剝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规定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阶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涉案财产可以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 ;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此外,在涉案财产认定、处置和预防再犯罪等方面也作出相关规定。

2、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确定为工作重点。第五章说明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依法从重处罚;规定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做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

3、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联审机制作出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 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针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规定其关于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的职责。此外,为加强对未成年人涉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5、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对相关涉案人员财产调查、追缴、没收作出明确规定。具体包括: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 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此外,对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人员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作出规定,并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有关人员开办企业的监管。

6、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权益

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吿人 ,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有关诉讼权利作出专门规定。此外,还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作出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