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会办〔2020〕21号),现将湟中三江村镇银行函证回函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行函证及回函信息
我行银行函证及回函集中处理部门:湟中三江村镇银行营业部。
函证跟函、寄送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东街23号湟中三江村镇银行营业部;联系电话:0971-2299576
二、函证方式
目前我行函证受理方式为邮寄和跟函两种方式,电子函证暂不受理;若以跟函方式办理的,应向我行出具加盖审计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审计经办人员身份证。
三、受理标准
我行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文件要求,审核银行函证各项要素,请您使用标准格式进行询证,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斜线划掉,不留空白。
四、收费标准
根据《湟中三江村镇银行中间业务服务收费标准》暂免询证函费用。
特此公告。
湟中三江村镇银行
二O二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