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但风险亦无处不在。让金融消费者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金融知识,科学规避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集资的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3.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电信诈骗”就是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传真和互联网等通讯工具,假冒国家机关、公司、医院、朋友等名义,谎称被骗人中奖、退税、家人意外受伤、朋友急事、有人加害或出售致富信息和投资分红等情况,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叫其将钱汇入到指定银行卡账户的一种诈骗活动。